【内容提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根据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党在新时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又一重大 理论创新,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来积极参与。检察机关政工部门是负责检察机关政治工作的 职能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政工部门肩负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机关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使命,要完成好这些重要使命,政工部 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政工职能作用。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政工部门 构建和谐社会 地位 作用
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伴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各种深层次矛盾比较集中地表现出来,形成了发展的黄金期和矛盾的 凸现期并存的现状。在这种形势下,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命题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其 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它要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系统与其子系统之间的和谐以及各社会子系统相互间的和谐。和谐不是不存在矛盾,而是在社 会差异性和事物多样性的基础上,在矛盾运动的过程中,由矛盾的统一而形成的均衡、协调状态。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或回避矛盾)的社会,矛盾运动终归是 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但良性的社会机制和先进的社会道德能够使社会矛盾冲突得到化解,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妥善处理各种社 会矛盾、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增进社会和谐的过程。检察机关的政工部门担负着做好检察队伍政治工作的重要职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 位和作用。
一、对和谐社会内涵与特征的理解
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准确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着重了解和掌握社会运行中所涉及的各个组成 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关系。具体来讲,包含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人与人之间,人 与自然等关系。我们要实现的社会和谐,应当是社会结构之间的和谐、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由此 可以看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
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最重要也是 首要特征,因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实现公平正义价值目标的基本路径,亦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他目标的政治前提。实现民主政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政治前提,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大利益,让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二、检察机关政工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依靠法治,只有健全的法律和严格执法才能为社会和谐提供保障。法治的精髓在于公平和正义。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一)检察机关政工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检 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打击刑事犯罪、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诉讼活动的监督、控告和申诉重要职能,而实现这些重要职能的唯一主体只能是检察队伍。检 察队伍如何实现法律监督职能、实现的效果如何均与政工部门有直接关联,因为政工部门担负着检察队伍建设工作。笔者用图说明“政工部门、检察队伍、检察机 关、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政工
部门 建设 检察队伍-是唯一实现法律监督职能的主体-检察机关-提供法治保障-构建和谐社会。由此图说明检察机关的政工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且不可替代。
(二)检察机关政工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政 工部门是负责检察机关政治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政工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发展观武装检察队 伍,为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从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有利于更好地 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因此,检察机关政工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其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1、促进检察机关监督能力的提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众 所周知,在现代社会,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一个社会是否和谐,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法律来调整,需要法治来保障,所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法 治的基础之上。因此,为了顺利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必须把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全面地履行宪法及法律 赋予的监督职责,要为构建和谐、实现公平正义提供司法保障,主要是通过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严重违法现象,有效调整社会关系,保护 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而这些职责的实施及保障的实现都需要 检察机关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地政治头脑和政治警觉,做到政治方向明确、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纪律严明,必须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而这一切都 依赖于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来保证。因此,加强政工部门建设,对促进检察机关监督能力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促进检察执法水平的提高,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
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败。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 行为进行监督,即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滥用职权实施的犯罪依法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是腐败现象最严 重的表现,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一个重要根源。对这种犯罪决不能姑息,必须依法严厉惩治。我国法律之所以将查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权力赋予检察机关,首先是 因为检察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下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在国家结构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从权力制约的原理看,由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检察机关行使这 项权力,更有利于加强对国家机关和所有公职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其次是因为绝大多数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实质上都是执法行为,为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 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对这种执法行为的监督,理所当然地应该纳入法律监督地范畴。多年来,检察机关不辱使命,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部署, 依法积极履行查办职务犯罪的监督职能,并结合办案卓有成效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深受干部群众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3、促进检察工作主题和要求的实现,为维护正义服务
党 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同时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司法是调整 社会关系、解决社会成员间利益冲突的重要手段,是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底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必须有公正的司法作保障。保证司法公正,主要取决于两个因 素,一是建立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体现广大人民意志、科学公正的司法制度;二是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执法,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按照法 律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职责的同时,还担负着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现法律监督的职责。根据十六大精神,高检院确立了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实现检察工作主题,完全落实总体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就必须充分发挥检 察政治工作在坚定政治信念、培养良好的品质、理顺思想情绪、激发工作热情、提高能力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 公正的检察队伍。
4、促进检察队伍建设,为树立良好检察形象服务
队伍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去年,以落实“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为核心,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检察工作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服务”的思想,牢固树立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牢固树立与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法理念。而这一执法理念的真正实现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随着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持共产党先进性、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教育活动的开展,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是目前我们的队伍 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到检察队伍的形象,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这就为我们的检察政治工作提出了更为严峻考 验,必须加强政治工作,加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提高队伍素质,为检察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发挥检察机关政工部门作用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领导,明确新时期政工工作思路
政 工部门综合职能的发挥对于本院全局工作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和积极的促进作用,政工部门对于上级政策的研究细化、对于本院工作大局的分析,会带来决策价值,使 院党组更好地把握政策方向,更好地确立工作方向,从而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科学水平。各级院领导要在充分肯定政工部门具体事务办理成绩的同时,有导向意 图地把政工部门的工作重点转向对全院工作大局的要件和对各项政策政令的研究上,树立“发展大政工、推动大方向”的工作思路,充分全面的发挥政工部门的各项 职能。
(二)科学定位,加强新时期政工部门建设
政工部门必须着眼于服务全院大局、树立大政工这一目标开展各项工作。满足于做好领导交办的 工作这种观念要不得,这会使政工部门职能日益弱化,地位日益衰退。“大政工”相对于“小政工”而言,后者格外注重人事工资程序办理、宣传教育具体事务、完 成稿件数量等事务性工作,满足于完成日常硬性指标,在事务办理中寻求成就感和充实感。而“大政工”突出了大局意识,把自身定位在本院政策风向标、思想先导 的位置上,讲求把握全院整体工作形势和社会政治新形势,合理地确立具体工作思路,在事务处理过程中研究更深广的政策性思想现象和政策导向。
近几 年,随着社会主义法治深入人心,检察体制改革和检察事业发展为政工部门带来了发展的良好机遇。“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观的形成,“强化法律监督、维护 公平正义”检察主题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无不体现出政工人员的智慧,也为政工部门提供了广阔 的工作大舞台,如何培养检察人员的正确执法观,如何落实主题,如何形成整改活动的长效机制,如何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执法能力和执法素质,这都是政工 部门和政工人员的工作职责所在。
政工部门承担了大量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任务、临时性任务,人手少、工作量大的矛盾格外突出。政工部门领导要统筹安 排,合理布局,在完成“硬任务”的同时在工作中贯穿“软任务”主线不放松,硬任务完成好、软任务落实好,一手软、一手硬,既体现政工部门的事务执行力,又 体现政工部门的决策力,实现政工职能的专业化和高标准化。
(三)提高队伍素质,夯实新时期政工工作基础
“打铁还须自身硬”,政工部门必须 首先从自身做起,高标准、严要求,提高自身素质。“大政工”特征之一就是综合性,尤其是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要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又要确立党的领导、服 务大局,检察事业的根本要求决定了从事政工工作人员必须在法律素养、政治理论等综合方面有一定的造诣,否则构建大政工只能是巧妇难做无米之炊。作为基层检 察机关的政治工作人员,既是检察长的喉舌,又是检察长的耳目,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特殊的位置、特殊的作用,就决定了检察机关的政治工作人员不仅要做政治 上的表率,还要做业务上的行家里手和其他工作的多面手。所以,笔者认为,检察政治工作人员应以下几方面提高自身素质:
1、努力提高修养,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
认 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言行,树立正确的世界 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执法观,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要政治坚定,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的政治纪律,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 敏锐性;要公道正派,在工作中遵守政治纪律,坚持组织原则,凡事出于公心,全面地考察干部、客观地评价干部、准确地推荐干部。
2、提高协调配合能力,树立自觉服务的意识
政 工部门的基本定位就是要当好党组的参谋助手,为党组服务、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为干警服务。检察机关要通过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团结,而政工部 门就要注意协调配合,处理好检察机关内部的关系,形成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政工部门与广大干警之间互相尊重、理解。工作上相互支持,拾遗补阙,提倡团结的 作风、公道正派的作风。对于个人利益多有组织考虑,个人多考虑服务奉献,多一点换位思考、高风亮节。多一分理解,就多一分和谐,就多一分团结,共同维护我 们的检察家园。
3、不断学习,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
检察机关要坚持靠创新,开拓发展的思路,破解工作的难题。政工部门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 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理性思考和理性概括,善于把上级的指示精神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善于把原则性的部署细化为具体的要求,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矛盾和问 题中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特色和亮点。正确把握新时期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着眼于检察政治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探 索,不断创新,推动检察政治工作与时俱进。
参考资料:
(1)《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初探汇编》,四川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编,第78页。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动指南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百问》,研究出版社,第31页。
Copyright ◎ 武胜县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弘武大道300号
邮编:638400
举报电话:0826-12309
官方微信平台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