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1日
在武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武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洪云
各位代表:
我代表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以来,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服务中心工作,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夯实基础,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武装,开展党组会、检委会、中心组学习30余次,以上率下、学以致用,切实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
凝心聚力,全力决胜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最后冲刺阶段,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不停顿、不放松、不减力,围绕法治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就业扶贫等形式,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为贫困村提供帮扶资金7万余元,修建山坪塘6个,以购代捐采购贫困户农产品6万余元,用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15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多元协同,主动融入“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联合发起“武胜——合川嘉陵江巡江”活动,助推两地职能部门结对共建。强化务实合作,先后与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忠县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同为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精准发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9件22人,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1件1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件13人。积极搭建检企服务平台,促进民营企业合法经营、预警风险。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涉罪案件,坚持“少捕慎诉”理念,释放司法最大善意。在办理民营企业负责人张某逃税案时,当事人认罪认罚,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二、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平安武胜建设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以人民安全、社会稳定为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02件185人,起诉236件318人。批捕“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案件47件76人,起诉58件84人。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0件10人,起诉12件21人,有效打击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
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严格按照“六清行动”决策部署,确保扫黑除恶专班不撤、人员不减、力度不弱,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再次对近年来办理的案件和举报信息开展“回头看”活动,逐案过筛、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绝不让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确保打击黑恶势力与深挖“保护伞”协调推进、同频共振。同时,在办案中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根源,剖析行业监管漏洞,积极以检察建议形式推动社会治理,促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督管理。全年向县扫黑办移送涉恶线索2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件。
推进认罪认罚适用。严格把握认罪认罚适用条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254件332人,占一审公诉案件的83.6%。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主动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意见,共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332份,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对接,提高量刑精准度,对321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被采纳率93.7%。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中,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的案件比例为75%,切实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切实提高司法效率。依托“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联合县公安局制定四项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办案机制整体合力,全程引导证据收集审查,提升补充侦查质量,减少延期、退补等不必要的程序环节。全年平均办案周期由50天缩短至25天,其中速裁程序案件实现7日内移送起诉,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守为民初心,奋力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0人,起诉13件14人,立案监督1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遗漏罪行。切实履行“谁办案谁普法”责任,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再落实,实现院领导和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5场次。针对校园性侵问题,向县教科体局发出检察建议1件,督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建立兼具询问、取证、救助功能的“一站式”办案场所,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保护,避免遭受二次伤害。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着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人民阅卷·广安行动”,走访联系群众1452户,协调解决问题200余个,不断夯实社会评价工作基础。着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邀请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化解4件,对信访案件公开听证3件,办理各类检调对接案件4件,受害人在检察环节获得赔偿48.2万元,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着力保障困难群众权益,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充分传递司法温度。
主动投身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后,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干部职工深入社区、村社参与疫情排查、防控宣传和卡点值守等工作,累计3000余人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针对涉疫刑事案件,坚持快捕快诉,提前介入全覆盖,确保对涉疫犯罪及时精准打击。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防护产品等违法行为,发现销售问题口罩公益诉讼线索2条,涉及问题口罩5万余个,为疫情“源头”防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积极打造阳光检察。通过全方位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增强检务公开的广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服务代表委员履职,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庭审观摩、专项调研、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70余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8次。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532条、法律文书332份、重要案件信息27条。在“两微一端”平台上更新430余条信息,被省级及以上平台采用78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深耕法律监督,致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刑事检察有新成效。着力提升刑事案件中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发出刑事类检察建议5件,回复采纳5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撤案4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8件,纠正漏捕漏诉9人,抗诉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各类违法7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3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人,被采纳10人。
民事检察有新发展。进一步做优生效裁判监督,办理生效民事判决监督案件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进一步做实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8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进一步做深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被法院采纳。进一步回应民生关切,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件,促成当事人和解5件,有力维护司法权威与公平正义。
行政检察有新提升。牢固树立“穿透式”监督理念,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以出让收入流失、土地闲置、违法使用土地、行政确认不规范为重点,依法处置一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6件,督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土地出让金1500余万元。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和解等手段,化解行政争议2件。
公益诉讼有新作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5件,协助相关部门解决非法采砂、违法占地、违规建筑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督促电捕鱼违法人交纳生态修复费用8.1万元,非法狩猎者交纳生态修复费用1.2万元。坚持保护公益与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依法行政并重,贯彻落实诉前保护公益的新要求。
五、提升综合素质,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召开专题意识形态工作会议4次。持续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将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纳入干警日常教育,指导干警“毫不动摇地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注重舆论引导,加大对涉检舆情隐患的收集和排查力度,落实好外宣信息的审签发布制度,持续抓好宣传阵地管理,唱响意识形态“主旋律”。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开展全覆盖提醒谈话2次、廉政党课6次。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制度落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对办理案件的业务指导,防止以指导为名干预、插手案件办理,对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察2次。深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梳理各岗位职能职责,逐项排查办案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持续纠正“四风”,组织干警签订严守“八小时外”管理规定承诺书,开展检查30余次,印发检务督察通报8期。
抓牢队伍素能提升。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新提拔2名“80后”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促进领导班子结构年轻化。严格开展检察官遴选和晋升,根据检察官择优选升相关文件要求,2名检察官分别择优选升为三级高级检察官和四级高级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遴选为员额检察官。加强人才培养,组织参加政治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170余人次。
抓好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全面推行“文明强检”战略,通过建立“四化”(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搭建“三平台”(政治理论学习平台、业务能力提升平台、干警才华展示平台),切实增强检察队伍的政治力、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先后获得“广安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广安市‘十佳’模范职工之家”“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
各位代表,2020年武胜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怀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驱动力不足,强特色、创品牌力度不够。二是检察建议质量偏低,在精准发现问题、提高建议质量方面举措不足。三是公益诉讼范围单一,与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力度不够,未形成多领域全方位监督格局。四是专家型人才缺乏,人才兴检步伐滞后。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对待,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安排部署,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强化担当精神,一体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建设,努力答好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工作答卷。
一、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检调对接”机制,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围绕服务社会稳定大局,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两抢一盗”、网络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毒品等犯罪;精准打击阻碍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精准扶贫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深化法律监督中谋划新举措
立足法律监督定位,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深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以罚代刑、违法取证、违法介入经济纠纷、违法扣押财物等问题加强监督。不断深化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支持起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手段,提升监督实效。牢牢把握维护公共利益核心,坚持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同行,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认真组织开展民事非诉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畅通线索渠道,增强调查核实的能力,切实解决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案源少的难题。
三、深化司法改革,在改革创新中回应群众新期盼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落实,畅通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渠道。优化办案机制,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着力发挥好派驻公安检察室作用,构建检警协同机制,强化侦查引导和侦查监督作用,提升案件质量。不断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提高监检衔接机制运行效能,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水平。
四、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树立新形象
持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紧扣“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提升能力素质”等重点任务开展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2021年是建党百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积极回应社会发展的新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武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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