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武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洪云
各位代表:
我代表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宪法定位,创新监督理念,加快职能调整,积极构建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新格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彰显检察担当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扎实开展“两转一提一抓”活动,着力构建台账式整改、“四比四看”创先争优、干部淬炼提升、检察长常态联系基层、让群众满意、培塑党建工作品牌、长效抓落实等七个机制,确保高质量提能增效。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穿始终。通过党员集中学、个人学、研讨学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素养;通过开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全面检视工作作风、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理论武装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在全院形成“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全力奋战脱贫攻坚。持续对3250户村民走访联系,与1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积极“以购代捐”,单位食堂及干警个人累计购买贫困户家中农产品二万余元。积极开展慰问活动,为碑垭口患重病困难群众捐款一万二千元。发挥司法扶贫特色作用,办理2起刑事被害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司法救助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形成震慑。成立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涉黑涉恶案件全部专人办理,全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同时积极会商形成打击合力。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件16人,受理审查起诉11件47人。注重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发现并移送涉恶线索7条,成功起诉1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2名被告人均认罪悔罪,有力震慑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二、强化法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138件188人,起诉216件314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6件38人,起诉27件35人。批捕“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案件42件47人,起诉74件90人。批捕毒品犯罪案件21件28人,起诉39件50人。贯彻保障人权,减少审前羁押刑事司法理念,不捕45件109人。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刑事和解1件。
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主导作用和监督管理职能,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以及法院对接,共同研究解决工作职责分工、诉讼程序衔接、办案流程简化、诉讼权利保障、值班律师制度落实等问题,保证工作开展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截至目前,办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93件119人,大力提升办案效率,彰显办案效果。
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关爱。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21人,起诉20件22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司法保护,对未成年受害人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和困难扶助,帮助走出阴影、健康成长。对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原则,不捕7人,不诉2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要求,结合案件办理积极同县教科体局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要求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促使教育部门出台《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系统加强预防性侵害学生及预防学生犯罪的工作方案》,在学校从业人员中建立道德和法治教育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含院领导在内的14名检察官被聘任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举办优秀讲师竞赛活动,打造法治进校园讲师团队。共举办专题法治课堂14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组织学生参观广安市法治教育基地2次。深入学校慰问贫困留守儿童,发放图书200余本,呵护未成人健康成长。
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进一步创新。深入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公诉办案机制和“检监衔接”机制建设研究。同县监察委员会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的范围和方式、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的具体衔接、证据的收集标准、合法性审查及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达成了统一认识。解决了职务犯罪案件中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衔接问题,为后期顺利诉讼铺垫了坚实的基础。全年共受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提前介入5件5人,起诉5件5人。
三、聚力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不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通过事前沟通、实地走访调查等措施,着力提升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共发出刑事类检察建议7件,有关单位采纳并回复7件,采纳率100%。如我院办理的任某贪污案,系在扶贫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我院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民政救助专项资金的发放、监管存在的问题,向县民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县民政局及时进行了研究、分析,并进行了整改,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检察建议得到了有效落实。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8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24人,抗诉2件。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6件,办理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件。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7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10件,采纳9件。
不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措施,开创民事检察监督新局面。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其中法院采纳1件,提请抗诉1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其中,办理协助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2件,得到法院采纳。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1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
不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以落实《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为契机,对县食药局近3年共计151件执法案件卷宗进行了案件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聚焦国土领域非法占地突出问题,开展行政非执行专项监督,加强与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审查后向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检察建议4件,已采纳4件。办理社会综合治理案件2件,督促县经信局查处非法销售成品油行为,涉案成品油12吨;督促旧县乡人民政府加强辖区非法占地行为的监管,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非法建筑强制拆除工作。
四、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使命,不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立足办案提升公益司法保护新效能。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开展嘉陵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办理非法电捕鱼案件3件,承办嘉陵江渔业资源修复暨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现场销毁电鱼船和发电机等电捕鱼工具,督促五名电捕鱼违法行为人向嘉陵江投放鱼苗102万尾修复生态,并督促电捕鱼违法行为人现身说法,起到办理一案、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件,促使违法行为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9000元。开展国有资产专项监督。对公租房领域开展专项检察监督,督促县住建局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以及有转租行为的公租房租户36户,追缴拖欠租金20余万元,县政府办公室研究出台《武胜县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坚持保护公益与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依法行政并重,贯彻落实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新要求。以诉前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促使有关主体提起诉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全年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8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92%以上,更多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五、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担当,推进社会治理
全面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优势,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为企业家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00余册,切实帮助民营企业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保障民生工作。不断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办理各类检调对接案件11件,使受害人在检察环节获得赔偿32.6万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余元。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全年共办理信访案件42件,办理高检院转办申诉类信访件1件,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1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00余人次,书面回复信访人17件。有效将检察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推动社会治理方面延伸。
六、从严治检重自强,致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狠抓机关党的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增选支部书记、委员,推进组织设置和班子建设标准化。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扣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主题党日,坚定队伍理想信念,激励干警拼搏奋进。
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严压实“两个责任”。组织干警深刻吸取蒲波、严春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着力解决干警在执法办案、工作生活中存在的消极怠慢、特权思想、不文明不规范问题,坚决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检务督察,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年开展检务督察30余次,实现干警廉政谈话全覆盖。
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内设机构改革,将原内设机构整合成5个检察部、1个综合业务部和2个综合管理部门;推进人岗相适,配齐配强各部门负责人,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充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力量,补强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短板、拓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新空间。优化整合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积极适应“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刑事检察职能不断强化。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200余人次,单位和干警累计获得荣誉17次。
一年来,武胜检察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专题报告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出席案件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次。自觉强化内部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77件次,确保办案流程规范;重点对75件案件开展流程监控,通报情况4次,确保办案程序合法。自觉推进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29件,公开法律文书13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6条。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信息262条,其中微信公众号被省院采用4条,被省级及以上平台采用82条,两部微电影在第二届平安广安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中获奖,努力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武胜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武胜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武胜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工作举措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的新要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三是检察宣传工作形式还有待丰富,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大。对此,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破解难题、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市院和县委工作安排部署,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强化担当精神,一体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建设,努力答好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工作答卷。
讲政治顾大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学习机制,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以不断整改的实际成果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主动担当谋发展,全面落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好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严惩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治理完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单位案件评查工作力度,扩展公益诉讼线索摸底排查。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持续开展嘉陵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在打击非法捕鱼、采砂、排污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上下功夫,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实际行动回应民生关切。
聚焦主责主业强监督,落实促进社会依法治理的社会责任。拓展办案监督新思路、新方法、新局面。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力度,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和侦查权,不断提升监督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立足监督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检察建议反映案件倾向性、趋势性问题以及案发地区、部门、单位管理上的漏洞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措施,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和可操作性。持续推进“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减少重复信访,增强司法为民工作实效。继续抓好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定期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效。
以政治建检为抓手,努力打造综合素能过硬检察队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及时发现问题、纠偏促改的执行力。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持续做好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等问题整治工作。全面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员额检察官管理。细化考核奖惩机制,把好“进入、退出”关口,做到有进有出。完善捕诉一体运行机制,建立办案组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探索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新时代检察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站在检察工作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更加积极主动地将检察工作融入武胜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体系当中,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经济强县宜人武胜作出积极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反贪职能转隶为契机,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为破解检察机关长期“重刑轻民”问题,提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目标。
2. 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3.虚假诉讼:《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虚假诉讼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5.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6.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指全国检察机关从2019年起,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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