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5日
——在武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武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卿东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在中共武胜县委和广安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武胜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武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2015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52件237人,依法批捕119件186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9件343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74件262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等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批捕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嫌疑人4人,起诉6人;批捕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32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37人,起诉64人;批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嫌疑人28人,起诉23人。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9人、起诉23人,促进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
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可捕可不捕的不批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2015年,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决定不捕11件1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诉18件19人。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依法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及时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69件。积极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金3.4万元。加强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释法说理,引导群众从内心认同和维护法律权威。深入推进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为主导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2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减少不当羁押,修复社会关系。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以参与重点人群治理为抓手,依托职能实现个别化矫正与治理,凸显社会治理效果。积极探索创新《将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被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联合印发至全县各乡镇部门贯彻落实,被市院全文转发并全市推广。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对20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强化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对脱管、漏管等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7件,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坚持法治宣传紧密贴近法治实践,立足办案实现以案释法、个案普法,扎实推进“法律十进”,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举报宣传周、禁毒、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紧紧围绕建设廉洁武胜,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着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2015年共查办职务犯罪15件1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2件12人,渎职侵权犯罪3件3人,全部为大案;侦查终结15件15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件10人,法院已作出判决5件5人,有罪判决率100%。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卫计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13人。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同步开展个案预防调查,向发案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4件;大力推行行业预防,在查处县卫计系统受贿窝案后,针对医疗卫生行业药品采购的现状,向县人民政府和卫计主管部门提出了预防对策建议,协助卫计主管部门改进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深入县交运局、国土局、国税局开展预防宣讲3场,增强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意识;与县内15家国有企业签订了检企共建协议,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为20个企业(个人)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4次,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三、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武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把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办案作为监督重点。坚持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准确把握捕诉条件,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立案3件3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1人;依法纠正漏捕3人、追诉漏犯7人、追诉遗漏罪行4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监督纠正52件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严防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加大审查证据把关力度,对因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10件19人、不诉7件9人。2015年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一行莅临我院调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工作开展情况,对我院所取得的成效和积极探索给予了高度评价。
强化对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加强对庭审活动的监督,向县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35件,被县人民法院采纳118件,采纳率达87.41%,促进了量刑公开、公正。对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张某等人开设赌场案和被告人周某某等人贪污受贿案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提出抗诉,得到市院采纳;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4件,县法院均及时整改。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对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3件,均被法院采纳;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4件,法院采纳2件。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与县公安局召开监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7次,参与看守所开展的安全大检查6次;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4件。2015年10月,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我院该项工作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肯定。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县政府组织召开“两法衔接”平台建设推进会及业务培训,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会签《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得到市院的肯定与推广。2015年,全县行权平台共向“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行政处罚案件数据498条,平台登录接入率达100%,位居全市前列。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公安机关已立案4件。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不作为,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
四、紧紧围绕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376件案件全部实行全程动态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办案期限预警,防止办案超期。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案件管理、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警务等部门和环节,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深入查找问题,突出整治司法作风、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并细化整治内容。
加强思想政治和司法廉洁建设。突出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化理想信念,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筑牢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基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党内“两个法规”,开展普规普纪教育,形成全员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检务督察20余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执法监督机制建设,不断深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人员招录、职业化培训等工作,新招录检察人员2人,组织干警参加省院、市院技能练兵、业务竞赛活动18人次,组织60余名干警到西南政法大学参加检察业务培训,提升全院干警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集体获县级以上各项表彰8次,其中我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3年—2014年度全市政法战线先进集体”,被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确定为“全市法治示范机关”;院团支部被共青团中央表彰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被共青团四川省委表彰为“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被县委表彰为“2014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干警个人获省、市、县级表彰8人次,其中1名干警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3年—2014年度全市政法战线优秀干警”、1名干警被团市委表彰为“广安市优秀共青团干部”、4名干警被县委表彰为先进个人。
五、紧紧围绕执法为民理念,积极推进民生改善
深化检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加强网上、网下检务公开大厅建设,依托案件管理大厅和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案件信息和提供网上查询,统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73条、重要案件信息11条,公开法律文书158份。开通律师预约会见、阅卷网上通道,安排律师会见、阅卷62人次,着力解决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在我院的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网络媒体上共发布检务新闻、图片信息50余条。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和处理环节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人民群众参与案件评议、专项调研、执法检查、观摩庭审等活动,深度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途径。
深化开展惠民帮扶活动。落实县委扶贫攻坚部署,多次组织干警到联系的高石乡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为贫困户送去价值2万余元的帮扶物资;选派2名干警深入扶贫联系村担任“第一书记”并开展调研,对帮扶村社提出了帮扶规划;组织全院61名干警先后多次深入高石乡联系村的农户家中,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聚民心、汇民智,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3条,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18件,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2015年6月,我院在县委召开的“1+N”干部联系群众暨“走村入户”集中活动总结交流座谈会上作为先进集体代表作了经验发言,受到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武胜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市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武胜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5年,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警服务大局、化解社会矛盾等综合司法办案能力仍有待提升;二是检察工作科技化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班子和队伍建设还需大力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增添措施、切实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武胜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入落实县十一届五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武胜“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部署要求,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司法办案中正确把握和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保障区域、城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推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促进绿色发展。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公共安全监管的监督和涉及社会保障问题的监督,全力服务民生,促进共享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综合运用检察工作措施,服务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形势,准确分析、科学预判刑事犯罪新趋势。突出打击恐怖暴力、黑恶势力、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加强对非法集资、毒品犯罪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预防和办理。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反,强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涉及民生民利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入查办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涉及的职务犯罪。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分析机制,提出有效预防对策。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四是全面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努力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切实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效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直接起诉等多种方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办理、督办、息诉化解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合力塑造优良检察形象。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狠抓理想信念和思想作风教育,进一步提升创先争优精气神。加强班子建设,强化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加大岗位练兵力度,提高干警的司法办案能力。继续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贯彻党内“两个法规”,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治检、从严执纪。
六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领导,着力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坚决执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虚心听取、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检务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依法履职,开拓进取,为武胜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司法救助:指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等情形,通过诉讼无法得到有效赔偿且生活困难的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或其他当事人,采取的以适度发放救助金为主要措施的国家救助制度。
羁押必要性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两法衔接: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工作衔接。
行权平台:全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是指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构建的省、市、县三级运行系统,包括: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等。
党内“两个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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