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院收入决算总额为1916.18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7年1958.47万元减少42.29万元,减少比例为2.21%。2018年支出总计1916.18万元,与2017年的2130.43万元减少214.25万元,减少比例为11.18%,造成2018年收入和支出比2017年收入和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转隶后人员经费和办公办案经费减少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我院收入合计191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6.18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我院支出合计191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18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16.1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29万元和214.25万元,分别下降2.21%和11.18%。主要变动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转隶后人员经费和办公办案经费减少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6.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2.29万元,下降2.21%。主要变动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转隶后人员经费和办公办案经费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6.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19.87万元,占89.7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6.45万元,占55.13%;商品和服务支出489.48万元,占25.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万元,占0.06%;其他资本性支出172.80万元,占9.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88万元,占4.74%;医疗卫生支出50.90万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54.53万元,占2.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16.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19.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56.45万元;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291.62万元; 公诉和审判监督支出74万元; 其他检察支出233.80万元;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0.9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6.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3.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7.14万元、津贴补贴130.3万元、奖金、绩效工资445.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78万元、医疗费50.63万元、住房公积金54.5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万元。
公用经费66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90万元、印刷费12.87万元、水费3.16万元、电费12.04万元、邮电费5.1万元、物业管理费57.07万元、差旅费93万元、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38.97万元、租赁费57.65万元、会议费4.17万元、培训费23.63万元、公务接待费4.37万元、劳务费60.71万元、工会经费14.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26万元、被装购置费22.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2.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29万元,完成预算9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新购车辆修理费减少及接待费控制较严。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92万元,占8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7万元,占15.45%。具体情况如下:
1.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64.87万元,下降271.19%。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新购车辆并且又报废了2辆车。
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92万元。主要用于公诉科、侦监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检察科、行政检察科、控申科、案管中心、办公室等科室办公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7万元,完成预算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42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范围。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院来人检查工作、调研,外地检察院来院学习交流,市检察院来院检查指导工作、调研,市各基层院来院学习交流等(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42万元,减少12.60%。主要原因是上级院来院检察指导工作、调研和市内各基层院及外地检察院来院学习考察交流等次数减少。
无外事接待支出
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因没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所以未编制绩效目标。
我院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是好的,一年来我院忠实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惩处了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依法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强化了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了司法公正,为百姓生活营造了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社会满意度较高。加强了经费及资产管理,积极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但也存在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存在差距及部分工作事项无法纳入年初预算和部分工作考核指标无法进行数量化考核的问题。在以后要进一步研究工作管理规律,提高预算执行精准度和改进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考核数量化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院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没有项目发生,所以无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了自评,《武胜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我院无绩效项目,故未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2.28万元,比2017年增加284.07万元,增长42.89%(或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院物管费、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73万元,占66.97%;采购服务类支出57.07万元,占33.03,%,这些均是用于我院智能化档案采购及办公办案设备的购置及物业管理所需的物管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Copyright ◎ 武胜县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弘武大道300号
邮编:638400
举报电话:0826-12309
官方微信平台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