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胜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20-11-15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院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检察院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我院现有政法编制55人,事业编制6人。下设办公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检察科、行政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控告申诉科、政治处、纪检组、案管中心10个科局室。主要工作是对公安局、监察委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对看守所监管刑事执行监督;对法院判决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和公益诉讼。2019年需要完成的重点工作一是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切实增强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改革创新。三是聚焦民生热点,深化行政检察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230.19万元,较2018年预算收入993.63万元增加236.56 万元,增加19.23%。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30.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99.3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54.3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03.87万元、医疗保险41.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92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支出0.29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62.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8.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万元,检察业务专项支出370.4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院各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院检察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院为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9年我院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90万元,主要用于:全院检察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寄费、印刷费、培训费、维修费、劳务费、租赁费、会议费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支出13.92万元,主要用于我院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45.64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2.32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44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44万元。

(一)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二)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外地检察院来院学习交流增加。所有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接待。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加6%。主要原因是有4台车辆使用年限较久,车辆修理费增加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3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4万元,用于日常办案和办公。

六、我院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我院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拨款。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7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办案设备、公车运行维护、检察文化及信息化建设、一体化检察工作网建设以及维护、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我院共编制项目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7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资金7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检察院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