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检察院为一起性侵案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8-07-02

6月5日,武胜县检察院检察官将1.5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未成年被害人唐某手中,这是该院2018年首例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案。 

原来,5月14日,该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强奸案,被害人唐某未满18周岁,是一名在校学生。经审查,检察官发现被害人家庭十分困难。在案发后,被害人出现了心理障碍,不得不转学到了另外一个乡镇读书,同时,由于家距离学校太远,不得不在学校周边租房读书,而为了照顾被害人,唐某的母亲不得不放弃在外地打工的机会,专门回家照顾女儿,唐某的母亲作为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撑瞬间没有了,还要承担每年几千元的房租费,原本贫困的家庭因为遭受犯罪,而雪上加霜,陷入了困境。

如何能够帮助这个家庭渡过难关?检察官迅速想到刑事司法救助。通过初步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遂与刑事控申部门的检察官一起前往被害人家中,实地调查了解,核实当事人的生活、家庭情况,并征询当地村镇干部、办案民警等多方意见。经严格审查,该院依职权及时为被害人启动救助程序,并最终决定对被害人唐某给予以司法救助金1.5万元。在送去救助金的同时,检察官还主动对被害人施以心理疏导和关怀,积极修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心灵创伤。

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不仅是对被害人经济上的帮助,更是心灵上的关怀,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