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院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检察院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我院现有政法编制71人,事业编制6人。下设办公室、反贪局、反渎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控告申诉科、政治处、纪检组10个科局室。主要工作是对公安局、自侦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对看守所监管刑事执行监督;对法院判决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和对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的查处。
二、部门概况
我院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234.09万元,较2016年预算收入增加195.76 万元,增长15.86%。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62.13万元,较2016年增长57.43万元,增长5.41%,上年结转收入171.9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34.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1.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50万元,专项支出381.1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院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院各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院检察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院为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我院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74万元,主要用于:全院检察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寄费、印刷费、培训费、维修费、劳务费、租赁费、会议费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支出13.32万元,主要用于我院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53.21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9.82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一)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二)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外地检察院来院学习交流增加。所有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接待。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21.0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4台车辆及更进一步规范了用车制度,严格控制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日常办案和办公。
六、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内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三部分。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习惯上称地方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分成部分组成,具体又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类。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习惯上称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补助。含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两大类。
专项转移支付:指下级政府因承担上级政府委托事务或政府间共同事务等,享受的上级政府补助资金,又称有条件补助或专项拨款,是为了实现上级的特定政策目标,必须专款专用。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资金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部门预算:公共财政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指各部门根据其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内容全面、完整,项目确定、明细,定额科学、公平,程序规范、透明的原则要求,统一编制反映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预算。
部门决算: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国库集中支付: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为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务卡的监控和管理,公务卡统一使用“628”字开头的“银联”标准的信用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改革后单位财务不得再对工作人员支付现金,因特殊情况,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工作人员可向单位财务预借现金支付,并按现行财务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
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
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等。
结转和结余资金:结转资金是指财政拨款当年支出预算(含追加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按原用途急需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项目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预算绩效管理:指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导向,以绩效监控为保障,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关键,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的预算管理模式。
九项民生类重点支出:指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住房保障九类重点民生支出的总称。
收支两条线:是指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实行收入与支出两条线管理。即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应全额上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同时,执收执罚单位需要使用资金时,由财政部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核准后,从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
财政可支配收入: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所能机动地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预算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2号令),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除涉密部门外)将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财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去向。是接受监督最有效的方式,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有助于促进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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