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首批“四化”建设示范院
近日,武胜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首批“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示范期为三年。
近年来,武胜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的精神,以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契机,注重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建设目标,狠抓基层院建设:一是丰富载体,执法规范更上新台阶,坚持不懈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有序的工作环境和慎密的办案机制为载体,注重从细节着手,推动检察执法由内到外的整齐规范;二是提升素质,队伍建设更上新品位,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坚持钢班子带动铁队伍,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基层检察队伍;三是创新机制,科学管理更上新层次,牢牢抓住管理制度化这一基础,坚持创新机制,加强内部监督,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四是科技强检,检务保障更上新水平,坚持从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入手,积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力增长水平和检察工作实际需要相适应的检察工作现代保障体系。
开展四化建设以来,该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获得了全国“模范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等荣誉。
Copyright ◎ 武胜县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弘武大道300号
邮编:638400
举报电话:0826-12309
官方微信平台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