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廉政承诺 促进廉洁从检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4-06-28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强化组织和群众监督力度,根据县委《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市检察院《2009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意见》、县纪委《关于做好2009年度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30日,我院通过机关局域网、武检网向全院干警和人民群众作出廉政承诺,中层干部及班子成员向组织作出廉政承诺,表示坚决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模范遵纪守法,作廉洁从检的表率,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并将承诺书张贴在我院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我院向干警和群众作出了八项承诺:一是坚决拒收“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坚决制止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二是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经营或参与经营娱乐性场所。三是坚决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决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四是院领导要坚决管好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五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六是坚决推行检务公开,健全完善监督机制,重大事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增大决策透明度。七是坚持检察长预约接待制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八是坚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我院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作出了六项承诺:一是坚决拒收“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决不跑官要官。二是决不违规经商办企业,决不利用检察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谋取利益。坚决管好亲属、子女,绝不允许打着检察院或检察官的旗号办私事。三是决不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四是坚决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遵纪守法,严守《实体法》和《程序法》,决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五是严格执法,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六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起好表率作用。

通过廉政承诺,广泛接受全院干警和人民群众监督,对促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