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告人彭期万、田昌元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武胜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嘉陵江武胜段渔民代表等共计一百余人到庭旁听了庭审,封面新闻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了全程直播。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彭期万、田昌元在禁渔期内5次在嘉陵江水域(系禁渔区)电捕鱼,共计捕获鱼类70余斤。为了增强庭审实质化效果,庭审中公诉人对案件争议焦点和法庭调查重点采用多媟体举证、示证。在严格控制讯问时间和举证时间的同时,公诉人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区分和认定违法等焦点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公诉人还结合电捕鱼对生态环境的危害,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庭警示教育。两被告人彭期万、田昌元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和拘役两个月,缓刑刑三个月。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代表委员们观看了庭审的全过程,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给子肯定,认为公诉人指控犯罪有力、法庭辩论有理有据,维护了国家法律权威,惩治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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