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研讨交流会上作经验发言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4-06-28

330,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研讨交流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白色市召开。会上,武胜县院作《努力探索勇于创新 扎实推进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验发言,受到与会领导好评。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一项新的刑事诉讼监督制度。201010月在全国部分基层院试点,20123月写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201311正式实施。武胜县院是试点院之一。根据四川省院的要求和广安市院的安排,武胜县院大胆实践,勇于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该院的主要做法是: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扎实推进。二是主动汇报,强化配合,促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顺利进行。试点工作开始后,该院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得到领导的肯定性指示,县委政法委及时召开协调会,为试点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三是建章立制,形成模式,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有章可循。试点工作中,该院制定了详实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方案》,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监管工作监管办法》,三项制度相辅相成,紧密相连,构建了捕后羁押必要审查工作“武胜(广安)模式”。四是积极实践,突出效果,凸显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重要价值。工作中,该院监所部门对符合条件,达到立案标准的163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立案,经过认真细致地审查,审慎地向办案机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6人,办案部门采纳并变更强制73人,采纳率为96%,切实减少了羁押,减少了羁押人员对社会的对抗情绪,体现了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下步工作该院将继续坚持以监所部门为主导,强化制度,狠抓规范,拓展思路,探索实践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后续监管工作纳入乡镇社区网格化管理,依靠乡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联合相关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后续管控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该院的发言受到与会领导的好评。高检院监所检察厅厅长袁其国指出:“武胜县院是羁押必要性审查试点院之一,开展得早,基础扎实、效果好,为监所部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供了经验。”

会议由高检院监所检察厅厅长袁其国,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陈卫东主持,高检察院公诉厅正厅级检察员王军,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院监所处长,部分试点市院,武胜县院、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院分管副检察长,樊崇义、张建伟、但伟、程雷等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武胜县院雷发钧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