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院案件管理中心暨派驻烈面镇检察室获编委批复
武胜县院两个机构的筹建,得到了广安市院检察长和该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市院孔凡示检察长专门指导武胜县院机构筹建工作,亲自协调武胜县委落实高检院、省院相关要求。该院党组积极向县委汇报获得支持,并多次研究部署筹建工作,争取派驻乡镇检察室主任按副科级领导职数配备。
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将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对案件办理各个程序的有效监管。该中心的职责是:承担刑事案件的受理、办理流程监督检查等;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点开展教育、矫治、预防工作。
成立派驻乡镇检察室将进一步延伸检察工作触角,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促使检力下沉。主要职责是:依法对辖区内的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机构的执法活动实行监督,收集、发现辖区内的职务犯罪线索;受理辖区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实行监督;对辖区内不起诉的人员进行回访和帮教;在辖区内开展检务宣传、法制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协助检察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办理辖区内发生的案件和其他相关工作。
武胜县院新设立的两个机构将在该院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该院党组要按照选优配强的原则,把工作责任心强、检察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全面的干部选配到案件管理和派驻检察室队伍,确保能够胜任工作的需要,同时,要加大投入多方协调必要的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和交通工具等所需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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