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4-06-28

 武胜县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第十五次

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81517日,四川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的主题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四川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期间全省的检察工作,部署“十二五”时期的工作任务,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为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省院全体领导、省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全省188个基层院检察长、21个地市州分院检察长,地市州分院办公室主任出席了会议。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长及所辖重庆铁路检察院、贵阳铁路检察院、西昌铁路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了会议。全省3级检察院检察长共200余人出席了会议。成都军区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成都军区空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了会议。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崇禧,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怀臣,副省长张作哈,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省人大常委副主任韩忠信,原省院检察长高振中莅临了会议。武胜县检察院等8个检察院检察长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该院是在会上发言的全省2个基层检察院之一。

   816上午召开了第一次大会,李崇禧、王怀臣分别代表省委、省委政法委作了重要讲话。省院代高检院颁发了全省11个“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奖牌。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川作了《统筹推进“十二五”时期各项检察工作为四川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共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的主题工作报告,总结了前五年全省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科学谋划了未来五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任务。邓川检察长在主题工作报告中点名表扬了武胜县检察院和全省其他3个基层检察院在过去5年中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表扬了武胜县检察院与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今年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首批48个“四化”建设示范院。

16日下午与会全体同志分为11个组对邓川检察长所作的主题工作报告进行学习讨论。17日上午召开了第二次大会,成都市检察院、泸州市检察院、南充市检察院、宜宾市检察院、巴中市检察院、资阳市检察院、北川羌族自治县检察院、武胜县检察院8个院的检察长在大会上作了书面发言。武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卿东进在大会上作了题为“以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动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发言。发言围绕坚持凝聚内力与争取支持相统一,谋求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能力建设与搭建平台相统一,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监督管理与强化保障相统一,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坚持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相统一,全面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四个方面,总结了该院近五年来以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动力,在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取得的显著成效。五年中,该院四年获得市院综合目标考评第一名;2007年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2010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2011年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首批48个“四化”建设示范院,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院机关党委于2011先后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委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最后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勤代表省院作了总结性讲话,要求全省三级院检察长会后要迅速向所在地党委、人大主要领导汇报,并将此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在三级院党组和全体干警中传达贯彻落实。全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于17日上午胜利闭幕。

819武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卿东进将全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向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甘用德同志作了汇报,甘用德书记首先祝贺武胜院取得的成绩,并要求武胜院保持荣誉,工作再上新台阶。武胜县检察院22日上午召开党组会将全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主要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并定于26日上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贯彻,要求以这次检察工作会议的召开为动力,保持荣誉,再创佳绩。

  

 

全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

会议发言材料之八

 

以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动力

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武胜县人民检察院

 

武胜地处川东北经济欠发达的丘陵地区,检察工作基础薄弱,检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武胜县检察院坚持以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动力,在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6年以来的五年里,四年在市院综合目标考评中名列第一;2007年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 2010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2011年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武胜县委誉为“武胜县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一、坚持凝聚内力与争取支持相统一,谋求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

院党组把“创模”作为凝聚干警力量、争取各级支持的良好机遇,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发展。

针对在个别干警中存在的“创模”目标不切实际、遥不可及的思想,我们多次召开中层干部会、干警大会,进行深入动员,克服畏难情绪,鼓舞全院士气,形成全院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工作局面。同时,院党组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创模”目标进行分析论证,向市院进行了专题报告,得到了市院、省院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省院、市院领导多次莅临武胜,就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进行现场指导,提要求、压任务、抓督办,并多次与县委领导就“创模”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得到了县委的大力支持。在“创模”处于攻坚阶段2009年,县委成立了武胜县检察院“创模”领导小组,并把县检察院“创模”工作纳入2009年和2010年县委工作目标。先后两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检察工作,县委主要领导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对检察工作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县人大、县政协每年两次专题听取县检察院“创模”工作情况汇报。县人大2009年和2010年将支持县检察院“创模”工作纳入工作报告。县政府为我院划拔“创模”经费100万元,争取“两房”建设续建工程国债资金300万元。

二、坚持能力建设与搭建平台相统一,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既是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根本。我们始终把班子、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执法能力建设和干部队伍培养,努力实现才尽其用。

以班子带队伍,以党建促队建。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内部民主监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等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共提拔4名干警担任院领导,班子成员学历层次、年龄结构得到优化。院班子连续8年保持“四好五强”班子称号。设立机关党委,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形成了机关党委、政治部门在队伍建设中齐抓共管的局面,基层组织松散的状况得以彻底改变。2009-2010年,我院机关党委连续两年被市委表彰为“四强基层党组织”;2011年,先后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委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加强教育培养,提高业务技能。邀请专家授课,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学历教育,全院干警通过司法考试22人,本科以上学历达85%;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警列席检委会、党组会,提升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年轻干警多岗位、多科室锻炼,通过优秀侦查员、优秀书记员评选、模拟法庭论辩等大力开展技能练兵,培养和发现专业化人才。

加强文化育检,打造“武检”精神。高度重视检察文化建设,着力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卓越”的武胜检察精神。创办了半年刊《嘉陵检察文艺》,搭建干警思想交流的平台;利用办公楼各楼层过道,建设检察文化长廊,把职业道德教育生动化、形象化;定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陶冶干警情操;加强年轻干部培养,营造竞争氛围,一批年轻干部脱颖而出。2006年以来,在“80后”干警中,1人走上领导岗位,6人走上中层干部岗位。全院100余人次受到省、市、县表彰。

三、坚持监督管理与强化保障相统一,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

我们以“创模”为契机,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管理、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围绕抓落实,强化保障机制,确保执法办案工作有效开展。

强化执法管理。不断完善检察业务工作流程,细化执法规范和行为规范,明确各执法环节的管理责任人、监督责任人,加强执法过程控制。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错案追究制,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将评查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强化执法监督探索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机制,前移纪检监督关口,建立自侦案件办案安全督查制度、侦查工作总结复审制度,不捕、不诉案件扩大合议制度,及时查找问题。加强案件回访,收集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等对检察人员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自行开发干警执法廉政档案管理软件,对干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实行动态监管,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实现了班子和队伍连续13年保持了“零”违纪。

强化执法保障。建立了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基本保证了办案需要。新建完工技侦大楼,实现了“两房”与办公区的分离。添置了办案办公用车,实现了每个部门至少1辆公务用车。积极推进与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相配套的信息化建设,配齐必要的办案设备,实现了笔录键盘化、办公办案网络化、出庭公诉多媒体化、检察管理细节化和数据化,检务保障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基本实现了保障现代化。2008年我院被省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技术暨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

四、坚持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相统一,全面推进法律监督工作

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提高服务水平作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根本落脚点,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服务职能作用,强化工作措施,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积极探索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推行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做到宽严相济。把切实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措施,建立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机制,“另案处理人员信息库”、“在逃人员信息库”和“侦查失误信息库”,落实“三库”跟踪监督机制,有效防止放纵犯罪,彰显公平正义。

切实在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侦防一体化机制,在紧紧抓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大查处犯罪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和服务。结合办案,先后对药品采购、土地出让、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费管理等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预防报告,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助推了武胜县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建立、商业和住宅用地全部由挂牌出让向公开拍卖的转变、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费的规范管理,净化了政务环境。

切实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中促进社会和谐。增强群众意识,建立健全贯穿检察工作各个环节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打造“检调对接办公室”和“矛盾化解室”,设计检调对接徽记,聘请10名人民调解员和1名心理医生参与调解工作和进行心理辅导。牵头与相关部门会签监外“五种人”监管办法,被县综治委转发,并作为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减少不当羁押;加强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建立“特邀义工辅导员制度”;探索“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的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工作机制,促进涉刑群体狱内管理。2008年,我院被省院表彰为“涉检案件‘零上访’先进单位”。

武胜县检察院在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基层检察院整体建设水平与发达地区检察院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决心在省院、市院的领导下,始终保持创先争优的精神状态,深化基层建设,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