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检察院创先争优“公开日”
活动法律宣传效果佳
一、结合实际好,针对性强。
赛马镇是我县的一个边远大镇,经济重镇。小城镇开发比较活跃,违规违法建筑屡禁不止。去年两位镇干部因为疏于管理,造成一名建筑工人死亡被我院立案查处。所以此次结合创先争优“公开日”活动法律宣传,选择在赛马镇开展,意义重大。
二、联合开展行动,声势浩大。
此次法律宣传是我院第一次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由院机关党、工会、院妇女会联合开展的统一行动。参加宣传的人员齐整,大家的积极性也非常高,积极踊跃;院妇委会主任、侦监科副科长陶瑜正值哺乳期,但为参加这次义务宣传毫无怨言,青年干警余涛、江龙在得知开展这次活动没有安排他们参加时,积极主动到带队同志那里主动请缨。
三、群众参与热情,效果明显。
此次宣传从早上八点三十分到赛马镇开始群众就积极参与,热情十分高涨,有的积极领取法律宣传单,有的围着宣传人员咨询自己关心的事项,有的则向宣传人员反映具体的问题。整个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理群众法律咨询50余件,现场受理群众控告举报2件,受到过往群众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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